Considerations To Know About 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

如果租客在死約期內,提出退租要求,業主有權拒絕要求,倘若租客堅持退租,便屬違約,業主向租客追討死約期間剩餘月份的租金。如果在生約期內,租客可根據合約規定的通知期,向業主提出退租要求,業主是沒權拒絕。

租客需負責將租屋單位還原至租賃開始時的狀態。這包括清理房屋、修復由租客造成的損壞、移走個人物品等。在某些情況下,如果租約中有相關規定,租客可能還需要進行專業清潔。完成這些步驟後,租客可以將鑰匙歸還給業主或其代表,並正式結束租約。

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 退租注意事項

在簽訂租約的時候,如果租約列明單位附帶的家具和設備,租客必須在清空樓宇前檢查和確認家具的數量和狀況。如果發現有任何損壞或缺漏,可能涉及賠償問題。

一般而言,「生約期」首月是最早可退租的時間,租客或業主可於死約期最後一個月提出通知,準備好退租書,等到生約期開始便可退租。

租約內通常都有註明,在退租時租客必須將單位清空,並且將物業還原。包括:家電應該要搬走、家私也不可以留下等。但是,若有些家電是在搬進來前,業主已經留著的,那在交樓時就應該留下來。所以,最好能夠在搬進來及交樓時先拍照,以做個記錄。

租房是非常普遍的事情,尤其在香港,想要購買自己的物業簡直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。因此,租樓與退租這些事情,應該儘早了解。以上的退租須知,相信能夠幫助不少正在承租單位的朋友。提早退租是可行的,前提是一定要根據租約條款,同時也要注意該如何準備一份完整的終止租約通知書。這樣,就不需再擔心遺漏了哪一個步驟而被迫闖下違反條例的事情了。

由於大多數的「死約」都是簽署一年,雙方不得加減租金及退租。所以如果租戶在此期間,無法繼續承租,便可能需要支付賠償金才能合法退租。

不過,基本的元素如業主、租客及物業資料、書面通知日期、正式退租日期、代通知租金安排,以及租客如何交還物業等細則,都已經清楚列明在退租通知書上。

業主將於租客履行第一及第二條款後將先前存於業主的租金按金$_________悉數回給租客。

而「一年生約」則是指租客和業主都有權利在任何時候提前終止租約,但必須遵守租約中所規定的通知期,通常是提前一個月通知,或者以支付代通知金的方式代替。

除了口頭上的通知,租客同時還必須去呈上退租通知書給業主。此外,退租的通知書應該涵蓋完整的內容,若遺漏了某些資料,日後若其中一方不承認這項退租事項,就很難去處理了。退租通知書的內容,可以參考以上所列出的細節。或也可以到網上,尋找相關的退租書範本。

在承租單位時,租客繳付了按金,一般上是兩個月按金,一個月上期(即兩按一上)。因此,在退租時,業主理應退還給租客。當業主在交樓時檢查了單位,若沒有任何問題,即可將按金退回給租客。當然,如果業主發現租客造成單位任何的損壞,是可以將按金扣除,以作為賠償。

此外,「退租書」亦應該列明租客須交還租約所列明單位內的傢俬、電器,並確保除折舊外,一切運作正常。

無論是租客或是業主,建議都親身交樓,以免有任何爭拗。因為租客有義務需還原單位至租時原貌,單位內的傢俬亦需確認是否正常、沒有損毀。如發現任何損毀、未清走物品、或未還原單位,雙方可即時商討如何處理,或扣除按金當作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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